保定市住建局發通知規範投標行爲,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
保定市住建局發通知規範投標行爲,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
繼上海、湖南張家界市之後,河北保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發布了《關于實行投標人代表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的通知》。
一、2019年9月15日起,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當由投標人代表當場簽署《不參與圍標串標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簽署的承諾書作爲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資料。
二、2019年9月15日(含)後發布招標公告的全流程電子投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將簽署承諾書的情形列爲投標文件必備條款之一。
三、2019年9月15日前發布公告且未将不签署承诺书情形列为投标文件必备条款的项目,投标人代表当场不签署承诺书的,可以在该项目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签署承诺书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将对该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行为进行重点核查。
四、投標人如被查實在該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圍標串標的,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被進行行政處罰和失信懲戒。
來源:建築經濟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