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調整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等4類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規則
我省調整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等4類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規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单位和个人使用电子证照便利度,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發布公告称,自2024年2月1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二级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证书4类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规则进行调整。
上述4類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電子證照不再區分“批准件”“使用件”,電子證照既可用于非經營性活動,也可直接用于經營性活動。個人經認證後,可下載本人的電子證照;單位經認證後,可下載本單位的電子證照,同時可查看本單位人員證書信息。請持有相關電子證照的企業和人員妥善保管證書,防止被其他單位和個人冒用、篡改。
公告指出,原頒發的“批准件”可直接使用,不需換領。已下載的“使用件”在有效期內的可繼續使用,過期後不再具備相應效力。
详细内容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公示”栏目《關于調整安許證、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規則的公告》和《关于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规则调整的公告》中查看。(赵倩)
相關文件:關于調整安許證、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電子證照申領和使用規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