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審辦法
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審辦法
冀建協字[2015]5號
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審辦法》的通知
各市建築業協會、有關單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扎实推进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建设工程质量,促使企业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根据中建协2014年8月28日印发的修订后的《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法》(2014年)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安排意见,结合我省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会员企业和其他施工企业中组开展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同时对原《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審辦法》(冀建协2008第61号文)重新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工程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办法》(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反馈。
河北省建築業協會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和先進工作者評審辦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我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提高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实物工程质量,坚定不移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在河北省建築業協會统一安排部署和领导下,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有效期一年。具体工作由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评选表彰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评选范围
在河北省地域內從事土木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等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及從事工程建設的質量管理工作者。
第五条 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標准規範;
2.建立了完善的質量、安全、環境管理體系,並穩定有效運行;
3.堅持以科技創新、管理創新持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提高經營績效水平。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在綠色施工、節能環保、BIM技術應用等方面成績突出,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和影響力;
4.近三年工程質量在全省同行業中居先進水平;近三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企業每年至少創一項省級以上優質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未出現過用戶對工程質量的嚴重投訴;
5、堅持開展群衆性的質量管理活動。近兩年至少有兩項行業級(含)以上優秀QC小組活動成果;具有行業級以上QC小組活動診斷師資格2人以上;
6、近兩年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稅金和資本保值增值率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在本市及全省建築施工企業中保持先進水平;
7.近兩年企業未發生過較大質量責任事故和三級(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無明令禁止的建築市場違法違紀行爲。
第六条 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堅持“質量第一”方針,有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精神,在提高工程質量、滿足用戶需求、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等方面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2.從事技術質量工作5年以上,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在質量管理實踐中注意質量管理創新和新技術成果推廣應用,在本企業創優質工程及推動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方面成績顯著。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 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申报原则和评审程序:
1、各市建築業協會(質量分會)在企業自願的原則下,按規定條件和時限組織本市會員企業申報;
2、自主申报的企业或个人都要认真填写《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申报表》一式一份或《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申报资料经所在市建协(质量分会)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
3、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根据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核实后,报河北省建築業協會质量安全部;
4、河北省建築業協會组成由相关领导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深专家参加的评委会,对申报资料和初审报告进行评审,其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七日后,确认没有重大投诉和异议者,由河北省建築業協會最终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
5.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对获得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在此基础上优中选优,按照中國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规定的条件和限额,推荐申报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
6.每个年度的申报时限和具体要求,由河北省建築業協會工程建设质量分会拟定发文。
7.本評審辦法下發後,原冀建協字[2008]第61號文即行廢止。
附: [附件下載]
1.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申報表
2.河北省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申報表